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電子商務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5-04-03

2015年電子商務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經濟會議和全國商務工作會議部署,主動适應經濟發展新常态,落實“互聯網+”行動計劃,發揮電子商務拓市場、促消費、帶就業、穩增長的重要作用,突出創新驅動,促進轉型升級,配合國家“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和自貿區等發展戰略,統籌考慮國内國際兩個市場,構建統一開放競争有序的電子商務市場體系,為加快商務領域創新發展做出新貢獻。

一、全面推進,助力商務發展

(一)全面推進以信息化促進流通現代化工作。研究制訂《關于以信息化促進流通現代化的若幹意見》,從營商環境、企業應用、基礎設施、大數據體系、公共服務支撐、追溯體系建設、信用體系構建、治理能力提升等8個方面,做好“發現”、“引導”、“扶持”,深化信息化在貿易領域的應用,加快我國商貿流通現代化進程。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制訂落實《關于以信息化促進流通現代化的若幹意見》的實施方案,切實抓好落實工作。
  (二)開展促進規範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行動。按照在發展中規範、以規範促發展的思路,制訂促進和規範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行動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大做強電子商務。大力發展網絡消費,支持發展綜合性電子商務服務平台,促進傳統企業應用電子商務,培育一批專精特新型電子商務企業,支持中小企業開展網絡營銷,促進線上線下市場融合發展。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專項行動計劃的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本地區跨部門電子商務工作協調機制,根據行動計劃研究制訂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争取财政等部門支持,加大扶持力度。

(三)加強電子商務重點問題研究。認真研究我國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内在動因和潛在問題,深入分析電子商務發展的現實狀況和未來趨勢,為制訂相關政策措施和戰略決策提供支撐。跟蹤電子商務發展熱點領域,重點開展電子商務模式創新、技術進步、産業應用、市場融合等方面的專項研究。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加強對電子商務熱點和難點問題的研究,及時總結報送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典型經驗。

(四)開展“十三五”電子商務發展頂層設計。根據商務領域深化改革、創新發展和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總體要求,啟動研究“十三五”電子商務發展指導意見。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全面做好本地區“十三五”電子商務發展的頂層設計,明确發展目标,細化實施方案,科學指導電子商務發展。

二、重點突破,拓展應用領域

(五)促進農産品流通和農村電子商務應用。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支持電子商務企業、供銷社、郵政以及大型龍頭流通企業建設改造農村電子商務配送及綜合服務網絡,促進電子商務在工業消費品、生産資料下鄉和農産品、特色産品進城雙向流通網絡中的應用。加大農村商務信息服務工作力度,擴大服務範圍,建立完善農産品網上購銷常态化對接和賣難預警救助機制。多渠道培訓農村電子商務從業人員和消費群體,支持農村青年和返鄉大學畢業生網上創業。與主流媒體合作宣傳推廣農産品電子商務典型案例。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着力完善農村、農産品電子商務應用環境,研究制訂促進政策和措施,推動農産品電子商務規範有序發展和農村商務信息服務普及應用。

(六)積極促進城市社區電子商務應用。以中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為重點,探索城市社區商業新模式,應用電子商務促進便利消費進社區,便民服務進家庭。鼓勵企業建設社區電子商務平台和移動客戶端,整合線上線下供給渠道,實現全方位的居民生活服務供求銜接,打造社區便利、快捷的網絡消費“微環境”。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研究制訂鼓勵社區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社區綜合服務功能和服務環境,着力解決網絡購物終端配送等問題,促進社區居民便利消費。

(七)推進服務業應用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支持養老家政、健康服務、信息服務、旅遊休閑等生活服務業應用電子商務開拓市場,通過線上線下互動結合,滿足和帶動多樣化、個性化的居民服務消費需求。支持研發設計、商務咨詢、服務外包、檢驗認證等生産性服務業深入應用電子商務,推動産業結構優化調整和轉型升級。完善電子商務服務生态鍊,培育一批國内外市場知名的綜合性、專業性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支持電子商務領域信息技術、營銷推廣、支付融資、人才培訓等專業服務業發展。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支持傳統服務業應用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結合本地産業特色加快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

(八)加快推進中小城市電子商務發展。研究制訂關于推進中小城市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建設中小城市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台,整合商品流通、居民服務等線下市場資源,搭建工業品下鄉、農産品進城和便民網絡消費的綜合服務渠道。完善電子商務相關配套服務支撐體系,培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特色産業集群和骨幹企業。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促進本地中小城市電子商務發展,支持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電子商務模式,總結推廣成熟經驗,培育擴大網絡消費市場。

(九)開展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試點。指導試點城市落實試點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試點工作領導機制,開展電商物流規劃編制、管理制度改革、标準規範制定等工作,統籌規劃基礎設施建設,促進運營車輛規範化,解決末端配送難題,加強從業人員基本技能培訓。總結評估試點經驗,及時宣傳推廣。

試點城市商務主管部門要主動工作,發揮牽頭和主導作用,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确保試點工作實現預期目标。

(十)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加快建立健全适應跨境電子商務的監管服務體系,提高各環節便利化水平。支持企業運用跨境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市場,推動建立電商企業“走出去”的境外支撐服務體系,引導跨境電子商務産業集群綜合發展,培育一批互聯網時代中國企業搶占國際市場的“航空母艦”和“排頭兵”。加強知識産權及消費者權益保護,促進跨境電子商務規範發展。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結合産業特色和資源優勢,支持當地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拓展國際市場,不斷優化政策環境,培育跨境電子商務産業鍊。

(十一)深入推進電子商務示範創建工作。開展第二批示範基地、2015-2016年度示範企業遴選和創建工作。總結推廣示範基地、示範企業典型案例,适時組織工作經驗交流,促進東中西部地區電子商務全面平衡發展。示範城市要結合自身特點和優勢,積極開展重點區域和特色領域的電子商務創新應用,探索促進和規範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創新。示範基地要發揮産業集聚優勢,加快建設電子商務生态鍊,促進傳統産業轉型升級。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對首批示範基地創建工作及中央專項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估,加強對當地示範基地和示範企業創新發展的具體指導。

(十二)加強電子商務人才培養。創新電子商務人才培養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分級分層培訓體系,培養一批電子商務高端人才、緊缺人才和專業技能人才,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推進國家電子商務專業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電子商務人才繼續教育基地。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貫徹落實《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子商務人才培訓工作指導意見》,加快人才繼續教育基地建設,指導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加大人才培訓工作力度,加強實訓,開展崗位對接。

三、鞏固基礎,優化發展環境

(十三)推進電子商務立法工作。繼續參與并推進《電子商務法》立法和電子商務相關法律的修訂完善,立足商務工作職能有效發揮作用。貫徹執行《網絡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規則制定程序規定》,保證交易相關方充分參與交易規則制訂和修訂,防止平台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保障行業健康發展。推動出台《網上商業數據保護辦法》。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推動并參與研究制訂本地區電子商務法規規章,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推進電子商務立法。

(十四)健全電子商務标準體系。推動出台《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規範》、《移動電子商務服務規範》、《基于網絡零售開放平台的第三方服務标準》和《電子商務信用信息共享規範》。根據電子商務與網絡零售标準規範框架體系研究成果,繼續開展基礎性關鍵标準的研究。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重視電子商務标準化工作,加強《電子商務信用評價指标标準》等各項标準規範的宣傳貫徹和推廣應用,鼓勵推動研究機構、中介組織、骨幹企業研究起草地方性電子商務标準。

(十五)加強電子商務統計和信用體系建設。研究制訂商務領域大數據應用工作方案,推動開展試點應用。推進電子商務信息管理分析系統的全面深度應用,建立數據共享機制。發布《中國電子商務報告(2014)》和《2014年中國網絡零售市場評估報告》。研究提出電子商務信用建設方案,加快信用基礎數據庫建設。積極推動建立部門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督機制,推動建立面向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信用信息采集、共享與使用機制,形成政府主導、多方參與、标準統一的電子商務信用體系。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部門協作,研究政策措施,全力督促本地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及時準确地報送統計數據,積極探索電子商務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使用的有效方式。

(十六)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訂。積極推動和參與國際電子商務規則體系建設,加強電子商務的多雙邊交流與合作。落實APEC電子商務創新發展倡議和中韓自貿協定電子商務條款,開展中日韓、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等自貿協定電子商務議題談判,推進金磚國家、上合組織及兩岸電子商務交流合作機制。推進“中國-東盟信息港”建設。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家自貿區戰略、“一帶一路”戰略以及多雙邊和區域經貿交流合作機制,推動本地區電子商務企業和中介組織“走出去”,積極開展國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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